黑龙江“11.21”和河南“6.21”两起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2010-08-26 16:46访问数:

  8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分别主持召开了国务院黑龙江省龙煤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会议和国务院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调查组会议。

  会上,事故调查组通报了事故调查进展情况,研究讨论了两起事故调查报告(讨论稿),并提出了修改建议。会议指出,事故调查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准确,责任认定客观公正,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会议强调,会后要抓紧修改事故调查报告,尽快上报国务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国家能源局、最高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出席了“11.21”事故调查组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监察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国家能源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出席了 “6.21”事故调查组会议。

  背景资料:

  2009年11月21日, 黑龙江省龙煤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人死亡、133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

  2010年6月21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造成49人死亡、26人受伤(其中重伤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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