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山煤矿8.11瓦斯爆炸案7名嫌犯被批捕
2010-09-01 10:29访问数:

  今天,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 8月25日,四川省威远县检察院对大山煤矿8.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对矿级领导孙珩友、王利峰、蒋宽付、李传鑫4人,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对直接责任人熊安芝、曾德奎、杨永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 
  
  2009年3月,威远县大山煤矿经上级批准全面停 产,进行为期18个月的技术改造。今年4月,在明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技改未完成的情况下,合伙事务执行人孙珩友与上述3名矿级领导密谋,违规开启已封闭的430采煤工作面。由于该采煤面安全设施不齐全,生产中安全检查不到位,致使430采煤面瓦斯浓度超标,于8月11日上午9时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死2伤的严重后果。 
  
  据悉,8月11日10时05分,位于威远县观音滩镇的大山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经初步核实,该矿当班入井总人数110人,其中91人安全升井,9人遇难,另有10人协助参与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李成云副省长率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及省应急办、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省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往事故现场,会同已先期到达现场的内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也对事故抢险救援提出了6点指导意见。 
  
  事故发生后,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迅速调集内江市矿山救护队、威远煤矿救护队、泸州市矿山救护队、出江煤矿救护队等省内4支救援队伍紧急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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