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安全生产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亟待修订完善。为配合《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客观、准确了解《安全生产法》中各项内容的合理性及其实施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制度,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我们在立法后评估工作中设计了四套调查问卷,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踊跃参加,认真填写。
请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调查问卷》纸质卷邮寄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邮编100029),也可发送电子邮件到law@coalinfo.net.cn。
联系人及电话:郭政韬,010-8465787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院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安全生产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 问卷(一) 适用于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人员
● 问卷(二) 适用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问卷(三) 适用于企业一线职工
● 问卷(四) 适用于社会公众